“医闹”被28部门联合惩戒!打了医生一巴掌,5年!
伤医行为,不仅会面临追究法律责任,还要被28部门联合惩戒!!!
4月22日上午,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分局万象派出所医院警务室警务长李志彪将因涉嫌殴打医生的嫌疑人陈某相关资料整理审核后,根据2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规定,向上级公安机关逐级申报,一经认定后将通报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部、民航局、铁路总公司、银保监会等28部门对陈某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接受的“惩戒”期限为5年。
案情回顾
4月10日傍晚,丽水市民陈某在丽水市区某医院呼吸科病区医生办公室,因父亲的病情,在与负责主治的吕医生理论过程中,情绪激动,上前殴打了吕医生一巴掌,导致吕医生左脸软组织挫伤。
接警后,万象派出所迅速赶往现场处置,调查并固定相关证据。经讯问,陈某对殴打医生的事实供认不讳,陈某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已有两人被通报执行惩戒
陈某是莲都区第三名被申请执行惩戒的对象。在她之前,今年2月2日,苏某因对医生处置其母亲病情不满,在丽水市区某医院急诊楼将重症监护室木门、宣传栏故意毁坏。
2月24日,叶某因要求医生更改病历被拒后,故意殴打医生造成其受伤。
苏某、叶某已被公安机关根据《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规定,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报告予以通报执行惩戒。
哪些人将受到惩戒
2018年10月16日,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卫生健康委、中组部、中宣部等2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将对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实施联合惩戒。
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主要包括:
1、 倒卖医院号源。
2、 破坏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的涉医违法犯罪活动。
3、 在医疗机构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损毁公私财物、 扰乱医疗秩序。
4、 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5、 侮辱恐吓医务人员。
6、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
7、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托为名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等。
联合惩戒对象将会受到哪些惩戒措施
1、国家发改委、国资委将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银保监会将引导保险公司按照风险定价原则调整财产保险费率。
2、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会将其失信行为作为限制享受优惠性政策的重要参考因素。
3、失信行为人还将限制担任国企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4、中组部、人社部门还将限制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失信行为人一旦受到联合惩戒,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有关单位还将按程序及时撤销相关荣誉,取消惩戒对象参加评先评优资格,同时不得向其授予“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6、对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并被人民法院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或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费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7、失信行为人还会被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报其所在单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其他主要新闻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8、失信行为人的失信信息,也会作为证券、保险、基金及期货公司等设立、登记或股权变更审核时的重要参考。
如今,28个国家级部门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医闹行为联合惩戒,彰显出其对医闹行为的零容忍姿态和对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高度重视。
期盼关部门能够密切协作,狠抓落实,进而形成威慑,打消一些人有恃无恐的念头,纠偏其以闹牟利的心理,还公众健康、互信、和睦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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